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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0:05:20
法律分析。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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