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07:06:47
权利。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8、有申请周取新证据的权利。9、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10、有拒绝辩护的权利。11、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1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司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有提出控告的权利。13、有获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14、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出庭辩护通知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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