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1:07:42
法律分析。不生效,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所以,房产证登记人拒绝卖掉住房不签字,是无法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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