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05:53:47
法律分析:不合理。有文件规定加工资,应该按政策执行,将工资设为绩效,职工应得的薪酬改为了考核,如果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是私企,这就没有办法制裁,只能按劳动合同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