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4:37:3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包括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等。《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应当有明确的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事项和要求进行鉴定。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一)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二)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三)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四)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五)患者损伤残疾程度。(六)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七)其他专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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