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5:00:59
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人民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规规定的期限为准。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推定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一、民法典对检验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