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2:58:27
法律分析: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视治理权的部分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并经及时采取公道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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