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5:43:01
法律分析。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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