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3 20:53:17
各银监局,各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解决近年来案件信息报送中遇到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银监会决定对《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中案件定义进行修订,并对案件进行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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