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4 22:02:15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人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有执行能力”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有执行人民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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