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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4 19:19:06
法律分析。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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