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4 19:44:44
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问题。1、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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