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4 20:03:10
法律分析:公务车报废年限规定如下: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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