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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4 23:49:14
律师分析。不可以。除非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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