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4 21:44:03
一、股东抽逃出资的,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是否受到限制。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二、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税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2、康纳所得视,即公司应依我园《企业所得根法》规定徽的企业所得税。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4、提取法定公积金。5、提取任意公积金。6、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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