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4 22:11:10
最近经常收到当事人的咨询:离婚后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不让他看孩子吗?答案是:不能。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孩子无论由哪一方抚养,父母仍有教育、抚养及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存在,一方面保证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另一方面,能够缓解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情感伤害,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因此,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权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除非符合法定的“中止探望”的情形。一、符合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对方探望子女。《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其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主要指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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