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5 01:32:40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三)、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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