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5 06:42:03
约定夫妻财产有哪些法律常识。(一)、现行《婚姻法》关于约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并不系统尚需完善。现行《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约定夫妻财产制。该条对约定的所有权种类、约定何时生效、是否可附期限、附条件生效未涉及;对约定的方式只在书面形式上,显得保守、谨慎,并不能满足当前夫妻对约定财产关系自由选择的要求,称此条是约定夫妻财产制,其实名不副实,它的太多,立法好似在被动应付约定夫妻财产制;该条在约定的内容,是否可对债务进行约定,约定部分不明确情形下如何适用等具体问题上未做明确规定,这使约定夫妻财产制不便操作,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对约定夫妻财产关系简捷的需要;该条在约定的对外效力上的规定不够合理,不利于保护夫妻约定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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