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5 07:25:21
电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过错比例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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