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5 08:29:11
法律分析。消费者向商家购买储值卡的行为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购买”行为,但实质上,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而不是买卖合同)。储值卡内的金额属于消费者提前向商家预付的服务费用,而消费者持有的储值卡则属于商家发放的预付凭证。而在服务合同关系里,商家倒闭的情况下,消费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又被称为“预期违约”。如果商家已经关门倒闭了,就可以认定该商家明确表明不继续履行服务合同义务,构成预期违约,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让商家退还自己预付的服务费用。所以,李先生有权要求A公司返还储值卡内的余额。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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