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23:31:31
房地产方面的纠纷是最多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有一些界限,如果不明白,在处理纠纷时当事人肯定会跑许多冤枉路。下面,我们将一些常见的纠纷列出,并将处理的方式与法律程序做一个简单的说明。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受理范围,不能向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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