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06:29:31
法律分析: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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