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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2:13:12
法律分析。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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