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2:11:41
七大的法律部门分别为,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的法律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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