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2:05:33
(一)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8、科研津贴。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二)约定的个人财产。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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