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2:16:28
法律分析: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定将有偿补课的实施主体限定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是出于教师的特定职业要求。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调整范围之内。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三种:(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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