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0:47:56
法律分析。1、组织工作指导权。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实施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2、干部选用建议权。提出县委管理的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退休等工作;指导全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3、干部培养选拔权。贯彻执行、省、州委关于干伍建设的方针、,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负责全县“三支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教育培训和管理等人才工作。4、组织工作规划权。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和制度。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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