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00:43
法律分析。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49个。机构16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部门33个(含副处级2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第二条 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第三条 行使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职权。第四条 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全体成员组成。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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