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3:49:27
回答:1.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提出离婚申请。2.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4.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即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6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5.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至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温馨提示:希望您冷静在思考自己的婚姻关系,冲动离婚会给双方的父母带来忧虑与牵挂,还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您确定离婚,还请就财产等问题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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