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2:56:19
法律分析。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标准。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执行标准: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教龄补助的方法发放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教龄补助标准为每个教龄每月20元,任教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教龄补贴标准。人员身份和教龄的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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