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3:26:01
法律分析。一、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应当建立相应的保密审查机制,应当遵循“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事前审查原则和依法审查原则,严格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二、对不能确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机关、单位应加强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的组织领导,落实承办机构和责任人员,规范审查程序,加强监督管理。1、公开发布信息,既包括行政机关公开发布信息,也包括其他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按照《中化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职责。行政机关以外的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也应当建立相应的保密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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