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19:18:00
法律分析:从理论上讲,调解应当是在立案以后。在立案之前,意味着还没有接受这个案件,审判程序还没有起动,对该案是无权处理的,那又谈什么调解呢?而且法律规定,调解必须在各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情况下进行,在立案之前,当事人尚未表明自己对该案的态度,凭什么进行调解?所以,在立案之前,如进行调解,其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说严重点,是滥用审判权。关于庭外和解,这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既然称之为庭外,那就是不依靠的力量自行解决矛盾,参与其中,就不是庭外和解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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