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46:01
法律适用规则是根据《立法法》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则。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省、自治区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制定的规章。二、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三、新法优于旧法。《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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