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25:34
退役军人的失业保险制度规定:退役军人参加失业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退役军人离开时,由财务部门开具《缴费年限证明》;退役军人就业需持证明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军人入伍前已参保的保险关系不转移到,退出现役后继续参保需办理关系转移手续;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参保缴费年限从实际缴费之日起计算;一年以上参保缴费后失业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法律分析;退役军人的失业保险;一、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和复员的干部,以及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军人服现役年限按实际服役时间计算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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