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06:01
组织的权力。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2、对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向市常委会、市推荐干部工作;办理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审批工作;负责党群、常委会、政协科级及科以下干部的年度考核、职位管理、调配等工作;考察审批县区组织部正、副和市级各部门人事或秘书科长(办公室主任)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两局科长的调整、任免事宜;协助管理部属、省属在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市管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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