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18:02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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