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14:43
法律分析。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法律依据。《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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