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18:18
法律分析。我国的国家机构首先由人民选举产生,由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全国,并由选举产生全国的常设机构——全国常委会及其负责人,全国闭会期间行使全国的部分职权。再由全国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监察委、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任免其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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