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36:42
部门规章是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但是有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前款规定的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规定。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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