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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51:37
律师解答。转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凡明确提出时限要求的,各部门在办理时,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对属于需要报审批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确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时回复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说明理由,对其中领导同志关注的重大事项,将把有关办理情况向领导同志报告。对未明确提出办理时限要求的,各部门也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尽快予以办理。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协调工作。请示的事项如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主办部门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上报。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面协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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