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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2 21:51:39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分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按照行文流向,可以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上行文:请示、报告、意见。平行文:函、通知、纪要、议案、意见。其中,意见是重复使用。下行文: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报、批复、决议、公报、意见、通知、纪要。其中,意见、通知、纪要也是重复使用。从内容上看,通知可以分为指令性和告知性这两种。通知作平行文使用时,只能是告知性;作下行文使用时,指令性、告知性都可以。纪要分为交流性和决策性这两种。纪要作平行文使用时,一般是交流性;作下行文使用时,更多是决策性。此外,议案为行政机关专用的一种文种,党的机关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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