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10:41:33
物的担保是以物担保债务的履行,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誉担保债务的履行。(一)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优先物的担保。(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一、抵押留置和质押留置的区别。(一)、表达意思不同。1、留置:即放置,布置。现今多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抵押: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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