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2:37:32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包括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清偿责任,以及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的返还责任。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失败的情况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分析;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参考如下法条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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