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6:29:10
城镇居民。1.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是: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首次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二次减半,三次不再设起付标准。2.报销比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60%;急诊住院为50%;转诊外地三级医院为55%。3.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4.自付比例的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乙类目录”药品的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15%,使用进口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20%。城镇职工;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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