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6:59:17
我国的进口贸易业务,是由享有对外经营权的各类外贸企业在国家制定的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指导下,按照中央或地方(指省级或相当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进口物资计划,分别不同商品进行的。没有对外经营权的单位需要进口物资(设备、原材料等),均需按规定委托享有对外经营权的各类外贸企业代理进口。办理申请委托代理进口的基本程序。一、编制进口计划。生产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用户”)根据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地方编制年度进口计划通知,编制物资进口计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计委、经委、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省计划部门和省主管厅局,经综合平衡后,由省计经委部门审批并下达项目批准书或物资进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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