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3:54:57
法律分析:当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或者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应当根据异议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暂停执行。如果执行法院决定暂停执行,则需要经过审查后再次决定是否执行。如果异议不成立,则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或者执行标的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法院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暂停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异议,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暂停执行;异议不成立的,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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