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3:28: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后,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已经承担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并要求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法院应予支持。简言之,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拓展延伸;离婚协议的债务分担方式及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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