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3:26:42
如果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服,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规定,在执行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在收到异议后在1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执行异议的不予驳回裁定不服的还能再收到裁定的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5天内通知审理结果。执行异议的提出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异议的提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提出异议的人应是案外人。案外人即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人。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提出不同意见,不能视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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