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3:29:19
法律分析。在法院的强制执行阶段提出执行异议的,无需缴纳诉讼费,但是,执行异议之诉的,需要缴纳诉讼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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