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5:17:59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作为多数人责任中两个相对应的民事责任承担方法,两者之间存在着以下不同:(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2)责任的效力不同。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3)承担责任的方法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在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所规章的十种责任形式中,它只能适用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其他八种责任形式不能适用。而按份责任适用的责任形式多一些。#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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